关于下达2026年中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预奖补项目(第三批)资助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10发布部门: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已截止:2026-09-10 至 2026-09-14

公示解读

核心目的:下达2026年中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预奖补项目(第三批)资助计划,共资助24个项目,金额合计273.67万元。

适用对象:列入资助计划的项目单位(如“利发数字化改造项目”等24个项目)。补贴金额:资助金额合计273.67万元。

截止时间:2026年9月14日(星期一)前报送拨付申请表及开户信息扫描件。核心硬性条件:填写《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按开户信息完整填写,准备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避坑与

注意事项:表格填写须注意括号半角或全角;电子文件需同时报送可编辑版及盖章版;资金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4〕57号)、《中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细则(2026年版)》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中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预奖补项目(第三批)资助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6年中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预奖补项目(第三批)资助计划共资助“利发数字化改造项目”等24个项目,资助金额合计273.67万元(附件1)。

二、请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知辖区内项目单位填写《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附件2,表格须按照项目单位开户信息完整填写,如有括号,必须注意半角或全角),并准备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一份,扫描件须盖企业公章。于2026年9月14日(星期一)前将可编辑版及盖章版电子文件汇总后统一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互联网和数字产业促进科联系人。

三、各镇街工信主管部门、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加强资金使用和绩效目标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各镇街要加强项目跟踪,切实负起资金监管责任,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6年中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预奖补项目(第三批)资助计划2.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

(联系人:赵先生、陈先生,联系电话:0760-88308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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