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6年中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第七批)资助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21发布部门: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已截止:2026-08-21 至 2026-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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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下达2026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第七批资助计划,共资助20个项目,资助金额合计155.57万元。

适用对象:中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第七批)获资助的20个项目单位。资助金额:合计155.57万元,具体分配见附件1资助计划。

截止时间:项目单位须于2026年8月24日前报送拨付申请表及开户许可证扫描件;需退回部分奖补资金的项目单位须于2026年9月4日前将资金退回财政账户。核心硬性条件:拨付申请表须按开户信息完整填写,扫描件须盖企业公章;需退回资金的企业账户应在退回监管账户应退资金后再解除监管。避坑与

注意事项:表格填写如有括号须注意半角或全角;各镇街要加强项目跟踪和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4〕57号)、《中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中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第七批)资助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6年中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第七批)共资助“中山市汉宝隆电器有限公司数字化2.0项目”等20个项目,资助金额合计155.57万元(附件1)。

二、请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知辖区内项目单位填写《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附件2,表格须按照项目单位开户信息完整填写,如有括号,必须注意半角或全角),并准备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一份,扫描件须盖企业公章。于2026年8月24日(星期一)前将可编辑版及盖章版电子文件汇总后统一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互联网和数字产业促进科联系人。

三、请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知辖区内需退回部分奖补资金的项目单位于2026年9月4日(星期五)前将资金退回至财政账户,缴款书将通过粤政易发送至各镇街联系人。

四、请各有关银行协助解除本批项目监管账户的监管状态,需退回奖补资金的企业账户应在企业退回监管账户应退资金后再解除监管。

五、各镇街工信主管部门、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加强资金使用和绩效目标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各镇街要加强项目跟踪,切实负起资金监管责任,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6年中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第七批)资助计划2.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3.中山市2026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联系人:陈先后,联系电话:0760-88308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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